我有一個奇怪的理論,今天突然想想就寫出來吧!
理論一,得到跟付出相等
我認為在這個世界上(宇宙中),一個人會接受到多少別人的好,同樣他也會付出同量的好到別人身上,只不過這個帳簿是總帳,而不是分類帳。
看不懂我在寫什麼吧?哇哈哈哈…
小時候曾經接受過很多人的照顧、關愛、禮物、金錢、幫助等(通稱「好」),但當時年紀小,也許得的理所當然,也許還不懂事,也不會「回報」到那個對我「好」的人身上,所以那時所得到的好,就變成了「所得」。
等到年紀稍長,也會以同理心對其他人「好」,也許不是將所得到的一一回報給當年那些「捐助人」,而是開發了更多的「消費管道」,這時所付出的「好」,可以視作為「支出」。
到最後「所得」其實跟「支出」是相等的。(是不是跟佛家的輪迴說,這是前輩子欠的債,或是積的德,有異曲同工之妙呢?)
有時候當我想到對一些人付出了什麼,卻感到不平衡而心有不甘的時候,我就會轉個念頭想想我那奇怪的理論,也就好過多了。
理論二,標題同上
我認為人的一生當中,所需要用到的錢財是一定的,是一生下來就給訂好的配額,本來就是不公平的。所以假設A這個人一生只需消耗一千萬的預算,就算他賺了一億,其實自己也用不到;反之假設B這個人一生需要用到一億,他也終究會賺齊。
我覺得努力賺錢是要「有地方花」的,如果沒有目標,A湊活著一千萬可以過活就好了,何必要賺到一億?也許這個人眼界漸開,想要參加扶輪社,想要開賓士,想要住豪宅,想要去打高爾夫,想要買飛機,想要買地…所以他才需要一億。
話說回來,如果A自己本身也沒有什麼物質慾望,日子還可以過也就好了,何必去跟B比較他一年賺多少、置產了幾間洋房、開什麼名車、參加什麼俱樂部之類的呢?
理論三,標題同上
我覺得人一生當中,所需做的「事情」也是固定的,要是年輕時做的太多花太兇,到了老一點的時候就沒得花了…
看的懂的人就看的懂,哇哈哈哈哈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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